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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1-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4月14日在芮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侯克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县委“1285”发展战略,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五年来,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508件851人,提起公诉750件1261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841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6件,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地位。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确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114”总体工作思路。主动跟进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等工作,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决服从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要求向县委常委会报告院党组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情况,向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决策,充分体现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审核发布检察工作信息534条,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聚焦服务顾大局,确保检察履职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高质量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的态度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成立扫黑除恶专班,检察长靠前指挥,圆满完成涉黑恶案件审查批捕起诉任务。三年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2件65人,提起公诉18件74人。办理的王定民等12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郑永军、郑永峰等1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全部得到有罪判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强化审前主导作用,对涉黑恶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覆盖,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诉讼环节,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09次,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338条。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对侦查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2起案件,依法改变定性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既不拔高也不凑数。注重深挖根治,发现移送涉黑恶保护伞线索46条,监督纠正涉黑恶财产刑执行违规案件3件,对66.3万元涉案金额监督立案执行。加大运用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高标准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扎实推动“三零创建”工作,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9件18人,提起公诉12件26人。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件4人,提起公诉4件10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8件,发出检察建议81件。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办案督促整改污染环境企业45家,督促清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约905吨,督促拆除违章建筑8处约5.9万平方米,恢复被占用土地面积约210亩,为芮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份“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方案”。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国家司法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56人,申请发放救助金额33.1万元。

多举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件54人,提起公诉42件84人。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涉民企负责人及员工依法不捕13件20人,不诉8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开展“涉民企刑事案件挂案问题专项监督”“涉民企执行活动专项监督”等专项活动,办理涉民企执行监督案件5件16人对阻碍亚宝药业发展、运宝高速公路黄河大桥施工和光伏基地项目实施的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县光伏基地向我院赠送牌匾表示感谢。疫情防控期间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成立涉疫案件办案组,全面细致、审慎严谨办理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针对一起向全国31个省市销售大量伪劣口罩案,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终对涉案的4名嫌疑人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全力护航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建立驻企联络点,检察长带头深入30余家企业解难题助复产,为企业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高站位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县纪委监委无缝衔接,如期完成机构、职能和人员转隶工作。四年来,监检衔接配合顺畅,互相制约,形成反腐合力。共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件39人,决定逮捕10件24人,提起公诉15件37人。纪委监委移送案件无一退回补充调查,无一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案-件比”为1:1。高质高效完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世芳贪污受贿案,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尧林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办理任务,得到市纪委监委和市检察院的一致认可,树立了芮城检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品牌。县纪委监委移送我院办理的王伟星、宁春宪等17人涉嫌受贿、行贿、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一案,系全省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该案的办理经验被兄弟院学习借鉴。

用真情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群“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件,督促60余家美团平台网络餐饮店铺对证件公示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消除了网络餐饮安全隐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件2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7人;成立两个“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25名涉罪未成年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教,为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9名检察干警出任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主题宣讲20余次,倾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兑现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建立12309检察为民服务平台,为群众诉求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582次来电来信来访均做到依法办理、及时答复,群众满意度达95%;在全市率先运用远程接访系统实现信访人与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连线解决诉求,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该做法被市检察院推广。

三、深化改革谋发展,努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推进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员额制,通过遴选入额的12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回归业务本位,实行轮案制办案;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原有13个内设科室整合为5个部室,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一线力量得以充实;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一个刑事案件批捕、起诉两个环节由一个办案单元完成,平均办案用时减少11%,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办法,“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官独立办案运行机制稳步建立;建立检察官“三个清单”,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的依法、规范、准确、有效行使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构筑“四大检察”并行的新的法律监督格局。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不放纵犯罪、不冤枉无辜,依法监督立案10件16人,监督撤案21件26人,纠正漏诉11人,纠正漏罪75人,针对刑事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07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232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185人,提出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意见62件。在全市率先对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制度化,共办理核查案件2件,对侦查取证工作形成倒逼机制,防止带病证据进入庭审程序全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执行程序监督类案件70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类案件49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支持起诉97件。全力做实行政检察。着眼补齐法律监督短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对一起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罚款行政检察案件妥善协调处理,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零的突破。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27件,发出检察建议117件。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妥善办理风陵渡农业旅游观光示范园占用河道妨碍黄河行洪案、芮城县丰润奶牛养殖基地占用河道破坏黄河生态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层报高检院。

着力培育检察工作新理念力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协同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与受害人和解,依法“可用尽用”,2019年该项工作全面铺开后,我院全力抓四项主要指标,由开始落后转为正向提升,2020年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3.55%,人数适用率89.88%。全力优化“案-件比”工作,减少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次数,把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挤掉,2020年,我院“案-件比”从2019年的1:1.69优化至1:1.08,办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四、科学管理重自强,持续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不断铸牢忠诚之魂。政治学习强基固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党组率先学、中层带领学、党员研讨学、全院集中学、外出强化学等多种方式,在学习贯彻上抓得更实、悟得更深、用力更大,引导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政治生活锤炼党性。坚持党建引领作用,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党员考核评价细则》,加强对党员的考核评价,实现日常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政治思维融入业务。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要求办案人员不机械办案,不就案办案,把握好政治因素,落实好政治要求,防范好政治风险,坚决防止脱离政治办案,努力在办案中以“三个自觉”达到“三个效果”。

不断增强担当本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警参加全院政治业务理论培训90余场次,参加院外培训101次156人。加强“中检网”“检答网”“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三晋先锋”等学习平台使用,实现全院干警教育全覆盖。开展岗位练兵、观摩评审、业务比赛等活动,增强实战能力。深入推进法律文书质量提升,邀请法律专家、文书专家参与文书评审,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为抓手,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开展文体活动和志愿活动,完成图书室、院史展览筹建,《芮城检察志》编纂等各项任务,进一步丰富检察文化内涵,为芮城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不断推进从严治检。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研究制定《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注重日常教育,不忘节点教育,一以贯之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先后组织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教育警示、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敢于刀刃向内,坚持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市委和市院、县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落地落实。

五、始终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理念,坚决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同步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题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接受市、县人大监督专题调研9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8次。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举办公开听证会4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托12309检察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568件、重要案件信息257份、生效法律文书812份,向社会公开发布主要办案数据,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公正,接受人民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先后经历了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见证和参与国家改革、不断释放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动能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县转型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成绩突出,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是砥砺前行、稳步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获得“运城市文明单位”“集体五一劳动奖”、芮城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是收获满满、精彩纷呈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县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政治建检需进一步加强,政治融入业务力度不够,检察理念还需转变。二是法律监督发展不够平衡,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司法诉求还有差距。三是人员结构、队伍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今后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进入新发展阶段,我院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全面落实县委“生态固本、业态增效”发展思路,纵深推进“1285”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两园四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努力为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魂聚魄,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研究谋划推进,以落实重大部署、完成重大任务的实际行动体现检察机关的忠诚本色。

二是以更大力度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五年工作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战略定位,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加大惩治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力度,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切实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大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三是以更强担当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积极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平衡发展。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推动“案-件比”更优。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黄河流域生态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积极稳妥拓展“等”外领域办案力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

四是以求极致的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着力增强办案质效。切实加强民生检察工作,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司法救助等制度机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不断提升、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是以更严更实要求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抓实队伍教育整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决整治顽瘴痼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

各位代表,扬帆“十四五”,奋斗正当时。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绝对的忠诚、饱满的激情、务实的作风、负责的态度,踏实苦干,砥砺奋进,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芮城新篇章、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检察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本院概况
领导简介 法律法规
机构职能 芮检风采
工作报告 办案数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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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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