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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
时间:2022-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126日在芮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克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和县委“生态固本、业态增效”发展思路,紧扣“两园四区”总体布局“三抓一创”工作思路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

、强化政治意识,在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知行合一

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精神,通过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并内化为检察履职具体实践。

(一)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研究制定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教育整顿配套出台8个专项工作方案,下设工作专班,从全院集结骨干力量尽锐出战,细化流程图,每个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均按流程要求、时间要求有序推进。建立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周调度会议制度,共召开专题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21次,对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工作研究部署、重要环节组织协调。

(二)突出政治引领,厚植执政根基。采取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先进引路学、全员集中学、支部讨论学、线上打卡学方式,开展全员集中学习30次,集中研讨19注重创新学习形式,成立读书班,每月举办一次读书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干警在思想碰撞中激发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活力;创新学习载体,以学习强国中检网检答网为平台,常态化抓好政治理论教育法治教育业务教育;活用红色资源,在学张杜家村“早期革命烈士纪念馆”,干警以铿锵有力的宣誓激荡不懈奋斗的壮志豪情在闻喜陈家庄太岳三分区革命纪念馆,党组书记以专题党课畅谈学习体会和收获,通过红色教育赓续红色血脉,践行初心使命。

(三)坚持问题导向,引深查纠整改。以破除队伍顽瘴痼疾为目的,狠抓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两轮谈心谈话和两次集体谈话,1名违规参股借贷干警限期整改,纠正顽瘴痼疾问题3945项。认真开展线索核查,共接收问题线索20件,已全部整改完毕。评查2018年以来不捕、不诉等五类重点案件深入查找司法办案实体和程序问题,整改各类不规范问题176件450个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评查案件311件,发现并纠正其他政法机关各类执法司法问题183件,切实提升检察监督精准性

(四)注重成果转化,积极回应关切。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深化落实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共办理为民实事10件,推出8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11项,并全部高效完成实行开门纳谏搞整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开展座谈2次,走访调研1次,征求意见建20余条打造群众民心桥教育整顿总体评估民意测评满意度达到98%

、立足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自觉担当

(一)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将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着力构建常态化、法治化、制度化检察服务企业新模式。加大对涉企案件法律监督力度,依法办理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8件8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涉民企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听证,力促办案效果最大化。深化司法服务,与县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企业便捷通道,增设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强化检企“一对一”对接,聘请8名企业从业人员作为“护航监督员”,让法律元素成为民营企业发展要素。常态化开展联企法律服务活动,院领导带头深入包联企业走访调研20余次,准确掌握企业司法需求,积极回应企业经营困境。组织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从严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12人。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七类53件洗钱上游犯罪案件进行线索摸排,向市公安局移送涉洗钱犯罪线索10条,县公安局接收线索6条,立案1件1人,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持续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认真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626人,其中批准逮捕1113人,提起公诉1121,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三)全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强化优质检察产品供给,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49件,督促行政机关关停三无企业1家,整改问题企业6家,督促拆除违章建筑7处,恢复被占用河道面积约1.635平方米。坚决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河长制成员单位同向发力,针对河湖保护生态问题立案23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院领导牵头办理一起被国家水利部列为“四乱”问题重点督办的风陵渡某养殖场违建案,督促恢复被占用河道面积约20亩,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注重典型案例培育,我院办理的一起奶牛养殖基地占用黄河河道违建案作为全省唯一一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候选名单。

、聚焦检察办案,在助力平安芮城建设上彰显作为

(一)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秩序。坚持“稳字当头”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芮城为己任,严惩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25件25人。紧盯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业农村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共审查起诉62件102人,切实防范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风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件7人。在办理王某等人涉恶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提出继续侦查意见十余条;严把证据关、程序关,依法对该案改变定性,将恶势力犯罪集团变更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对恶势力团伙主要组织者王某多次强迫交易犯罪提档量刑,确保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

(三)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委与“两高一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共办理县监委移送及上级机关交办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均实现了提前介入、衔接顺畅高效办理了全省金融系统603”专案(贾某涉嫌受贿359万余元,违法发放贷款6亿余元),河津市委常委原统战部部长、市委秘书长吕某受贿案等重大案件,案件办理质效得到省市纪委监委和市检察院的一致认可,进一步促进了监察权与检察权的互相配合,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教育整顿期间,共初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为整肃司法环境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坚决服从反腐败工作部署,先后安排3名干警协助市县纪委监委、市院办理案件,高效完成各项反腐败办案任务。

(四)推动刑事领域社会矛盾化解。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对真心认罪悔罪的266名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认罪认罚适用90%以上,有效减轻诉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答复”要求,院领导牵头办理难信访案件,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做好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来电151件168人次,确保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聚焦重点救助群体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4.52万元,实现了“四类特殊救助群体”全覆盖,司法救助率全市第一对一起诈骗案中24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年受害群体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02万元,彰显了检察为民情怀,赢得了受害群众的点赞

、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不忘初心

(一)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部署开展规范窨井盖、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通过全县范围内排查,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多处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对因持续降雨造成的部分路段垮塌、下沉、坑洼等情况,通过3件检察建议督促修复损坏路段2200余米,共计投入资金175万元,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二)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犯罪,共审查逮捕7件10人,审查起诉10件14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88.33%,位居全市第一;针对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20余份,开展亲情会见5人次,8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教育30余次及时介入一起影响较大的未成年聚众斗殴案,对4名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司法之光为青春引航。加强“两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先后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与县妇联、公安局三家联动开展巾帼护“未”爱心团交流座谈,着力搭建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平台。18名法治副校长分别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法治宣讲27场次,受教育师生达3000余人。

(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受理支持起诉案件31件,经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案件3件,协助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2737元。在县法院设立支持起诉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70余次,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0件,支持起诉20件,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一条维权“绿色通道”。

、深耕监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强化履职

(一)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1件120人,提起公诉179件262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41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工作为抓手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3件, 纠正漏犯5人,纠正漏罪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率先完成全市5个派驻公安检察室试点院建设任务,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联动配合,48小时内完成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判决的全流程办案,大大提高了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全力打造派驻公安检察芮城样板。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1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就讨论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发挥“派驻+巡回”优势,纠正刑罚和监管执行活动违法7件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1件。先后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自查整治专项活动,清理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纠正各类问题案件9件,督促7名审前未羁押、判处刑罚未执行罪犯加快刑罚交付执行,有效维护刑事执行公平正义

(二)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共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8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采纳率均为100%,位居全市前列。加大行政检察办案力度,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采纳率100%;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推动解决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三)全方位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指示,积极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7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案件2件,英烈保护领域案件6件,文物保护领域案件8件;积极探索办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外领域案件4件。共发出检察建议68件,行政机关整改率85.3%。

、坚持严管厚爱,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提升形象

(一)抓牢思想政治建设。经过换届和领导干部任职交流,县检察院新班子学历、年龄、专业素养进一步优化,结合全县工作大局和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要求,确定“三抓一创”工作思路,提出着力打造“五个特别”芮城检察精神,充分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强化党建引领,以创建党建示范单位为契机,实行“三星党员评定量化积分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强化党性锻炼。狠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顺利获评2020-2021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二)细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刀刃向内,共清查整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37人41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实行“三个规定”“月报告、月督查、月通报”,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针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个人自查填报中干警理解不透、重视不够、查摆不深等问题先后开展两次集体约谈,自查问题率从30%提升到 90.7%,引导一名涉嫌违纪的退休干警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充分发挥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效果。

(三)抓实内部监督制约实行检察办案流程网上监控、业务数据质量网上督察,问题清单网上公开,见人见事见案件,内部监督制度化。逐步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科学评价检察官办案质效,坚持“月公布、月促进、月提升”,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业绩考评体系促进检察业务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认真执行决议决定,切实把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各项监督落到实处。始终以开放的姿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召开公开听证会35件(次)举办各类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检察工作更加开放透明

2021年,59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标中,县检察院有20项进入全市前三;教育整顿工作被省第十一驻点指导组评为优秀等次获评市级精神文明单位,3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芮城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和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和服务大局意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就案办案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还不到位;二是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后指标一抓到底方面做得还不够,在争创一流上劲头不足、措施不力队伍建设应当持续加强,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提炼宣传不够,检察理论研究水平仍需提升。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化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围绕县委“生态固本、业态增效”发展思路,紧扣“两园四区”总体布局打造“五抓一优一促”升级版,心怀“国之大者”,依法忠实履行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助推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全方位推动芮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三个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牢牢把正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推进检察工作,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政治担当和历史责任,认真贯彻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检察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把“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不折不扣落在日常办案中。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加大惩治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力度。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坚持能动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强化检企对接,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是以更强担当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决扛起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更加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升“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务实推进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拓展“等”外领域案件办理力度,积极传递“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检察新理念。

四是以更严标准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持续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改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从严从实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加强业务素能提升,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让党放心、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新的赶考大路,奋斗永不停歇。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积极响应县委“热爱芮城、共谋发展”的号召,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实干、实绩、实效向县委、向芮城人民交出满意答卷,为全方位推动芮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检察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院概况
领导简介 法律法规
机构职能 芮检风采
工作报告 办案数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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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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