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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时间:2023-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2月23日在芮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侯克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积极响应县委“热爱芮城共谋发展”的号召,依法忠实履行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进提升。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50件80人,提起公诉118件156人,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71,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12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64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标中,我院有33项排名全市第一,争先进位、争创一流势头更加强劲

一、锚定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

坚持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主导,始终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前进。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通过专题宣讲、“热议二十大、青年有话说”“党的二十大知识快问快答”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深学笃行,切实增强全体干警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要求向县委常委会报告院党组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情况,及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5次。深化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强化舆情监测,从严把握法律文书公开,确保检察网络信息安全。

(三)增强勇担使命的政治自觉。做实党建引领,在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实效等方面强化执法司法政治责任,推动政治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对党员的考核评价,实行“三星党员”评定量化积分管理,强化榜样示范,筑牢对党忠诚政治根基。全员投身疫情防控战斗一线,在防疫“大考”中展现责任担当。

二、深化为大局服务理念引领,坚决扛起保障高质量发展检察担当

坚持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在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体现检察担当。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统筹抓好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应急值守等工作,积极推进平安芮城建设共批准逮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7件55人,提起公诉28件4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95件101人,提起公诉58件71人。建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机制,依法追回涉案财产35万元确保“打财断血”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推进。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一体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2份,督促消除网络、生产、寄递等安全隐患。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同比提升13.9%,不诉率同比提升17.7%,诉前羁押率同比降低15.3%。对真心认罪悔罪的205名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开展同步录音录像,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到93.1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17%,通过落实宽严相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对企业的法治护航和帮扶力度,对涉企案件逐案建立经济影响评估程序,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不捕不诉3人,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法律包容。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提前介入假冒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件,及时参与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相关证据,切实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稳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通过促进企业刑事合规来防范刑事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联企服务专项活动,院领导带头包联10余家企业,开展入企调研20余次,实现检企精准对接,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切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共审查处理线索3件。持续深化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建立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各项制度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全部提起公诉。依法高效办理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运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原队长万某某受贿案、山西省禹门口水利工程管理局禹门口水源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袁某某受贿案等,积极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坚决贯彻检察为民服务理念

坚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主责做优做实“人民至上”,主动回应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以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从严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938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对一起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办理低保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的招摇撞骗案从严快捕快诉,依法追赃挽损1万余元,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充分发挥驻法院“便民服务点”工作优势,积极办理农民工讨薪、弱势群体损害赔偿纠纷等支持起诉案件65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10余万元。为22名涉案困难妇女儿童、老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为历年救助人数最多、救助金额最大、受益群众范围最广,真正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

(二)将心比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深入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让群众有理能讲、有怨能诉。对受理的38件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到100%,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初访首办环节。院领导带头办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4件涉法涉诉信访件全部依法化解

(三)尽心尽力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彻落实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制度,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8人,起诉5人。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附条件不起诉7人,其中1人顺利进入大学,2人在校考试成绩优秀。发出督促监护令8份,督促严重监护失职的“甩手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编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知识手册,18名法治副校长送法入园,强化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以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强化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坚持以“严格公正司法”为主业持续更新办案理念,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以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

(一)刑事检察提质增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检警衔接,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前分流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执法标准和办案理念的融合统一,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6件,监督撤案10件,纠正漏犯、漏捕、漏诉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6件。对审判活动违法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就讨论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7件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56,提出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意见3件

(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持续做强。将抓实民事、行政检察作为检察监督新的增长点,民事、行政监督持续位于全市领先位置。民事检察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程序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全部得到支持或采纳。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维护法院裁判权威。办理的一起涉嫌虚假诉讼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万元,移交犯罪线索2件,民事、刑事手段并用,案例被“山西检察”公众号转发。行政检察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针对行政行为违法发出检察建议4件,行政机关均已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8件,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案四查”,实现民事纠纷、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推动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的办案效果

(三)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深化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1件。围绕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小切口”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典型案例驱动提升办案质效,共督促整改非法排污企业8家,督促行政机关拆除违章建筑4处1110余平方米,恢复耕地70余亩,督促收回水土保持费9万余元,办理的两起妨碍河道行洪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五、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决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坚持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主旨,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一)抓实“关键少数”引领出台“三抓一创”实施意见,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班子成员每周“碰头”推动工作落实,部门每周“盘点”强化数据分析,鼓足引领带动的实干劲。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检察理论、实务研究,申报的《知识产权案件刑民交叉问题研究》作为运城检察机关唯一中标课题获得最高检批准立项。

(二)抓实干警素能提升以提高业务素质、办案能力为核心,以赛带训,第三检察部被评为“山西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优秀集体”,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9名干警在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得荣誉,激励干警比学赶超,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抓实全面从严治党管检。深入落实省院巡视 “回头看”整改工作,对发现的五个方面1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查找并整改问题332推动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故事讲述会、清廉书法摄影作品比赛、清廉家书等“七个一”系列活动,勉励干警守好清正廉洁“精神防线”。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制约,坚决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

坚持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主线,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紧扣代表关心、关切的问题有序安排联络活动,就公益诉讼等工作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专题报告,积极办理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审议意见和代表监督意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使检察工作始终以开放的姿态主动接受监督,更加公正透明。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聘30名听证员,聘任5名党外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邀请参与听证案件36件,实现 “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并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重要检察工作信息115篇,在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4篇,及时传播检察动态,实时接受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芮城检察工作取得成绩,得益于县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一如既往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能力还要再加强;二是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举措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三是办案理念更新仍需持之以恒紧跟步伐是专业素养还有待提升,推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不优不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升。

2023主要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我院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县委“1544工作矩阵强化担当,能动履职,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助推和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开创芮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强化政治意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发展的深入实践,把拥护“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牢牢把正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更加注重服务中心大局,促进保障芮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1544”工作矩阵,进一步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结合全市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主动为重要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为科技创新拔钉破难,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将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助力更高水平平安芮城建设。重点加强对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芮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三是更加注重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任务落实。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着眼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抓紧抓实“食药环”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统筹做好养老诈骗、医疗美容等专项治理,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加强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和重复信访常态化治理,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任务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一贯到底,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更加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提升“四大检察”品质。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为抓手,进一步补齐监督短板,深化数字检察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精准化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常态化推进民事执行监督。持续落实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好法律明确赋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等”外新领域,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五是更加注重提升队伍素能,促进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任务落实。狠抓司法办案质量建设,加强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拧紧责任链条,层层抓好落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持之以恒强化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正长。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务必”谆谆教导和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新的赶考路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努力为开创芮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谱写芮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附: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推进诉源治理:即对诉讼的源头治理,是通过多种治理手段,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减少进入诉讼环节案件数量或有效分流诉讼中的案件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3、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即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充分体现当宽则宽

4、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

5、第三方监督评估: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6“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7、“四大检察”:司法体制改革后,重新构筑新的法律监督格局,按照检察职能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

8、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监督阶段,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进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促进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终局性处理,妥善解决纠纷,当事人不再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9、“三抓一创”: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结合全县工作大局和新形势下检察工作要求,确定了“三抓一创”工作思路,即抓党建、激活力,抓队建、促业务,抓目标、促落实,推动整体工作创一流

 本院概况
领导简介 法律法规
机构职能 芮检风采
工作报告 办案数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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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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