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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情況汇报
时间:2018-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目标要求之下,“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有利于营造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社会条件与氛围,也是减少司法活动中的权力寻租与司法腐败,重拳削减众人痛恶的人情案、关系案,真正做到“官”与“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 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山西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贵任追究实施细则》下发至我院后,院党组高度重视,以排除外部和内部对司法活动的影响,进步规范和提升自 身严格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迅速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切实把“两个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确保检察权的依法独立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深刻领会、 准确把握贯彻落实 “两个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采取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 科室会议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讨论,确保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出合“两个规定”和《实施细则》的重大意义,熟练掌握相关规定,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切实增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意识。同时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教育,引导干警坚持检察人员操守,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

   二是狠抓办案纪律,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全面查和重点查、自己查和社会评、查摆共性问题与查摆个性问题紧密结合,找准查实司法不规范“顽疾”,并以科室为单位,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形成科室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方案,在整改中不断强化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干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切实杜绝弄虚作假、违法违章办事现象。
与此同时,我院还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办案规矩、纪律和法律,不得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行为。除有法定监督
职责的部门以外,其他任何部门都不能就华处理提出烦内性意见货具体要求。
   三是列出权责清单,严格责任追究。以“精细化”工作为抓手,从党组成员开始建立权责清单,再逐步向各科室、向中层干部、向全体干警延展,明晰权责,逐项落实,各科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到案, 对出现问题的环节,违反纪律的干警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从严处理。
四是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把关作用和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督查作用。针对执法办案中的异常情况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启动检委会进行讨论分析,找准问题,民主发言,准确定性,科学决策,杜绝搞“一言堂”,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
   另外,我院还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试行)》,采取随机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等方式,从实体法律适用,程序应用,法律文书适用和制作,案件卷宗装订和办案效果五方面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由评查人提出评查意见,形成评查报告进行全院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办案人员工作实绩列入年终考核范围,以案件质量评查的监督作用督促干警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堵住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漏洞。

   五是认真做好干预、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记录。我院指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求干警严格对照“两个规定”和《实施细则》,对领导干部干预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逐项填写《领导干都过问案件情况登记表》,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领导干部姓名、所在单位与职务、过问时间、地点、方式、过问内容及其他内容;以单位名义向我院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同样做好情况登记。对明知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的行为,故意隐瞒不报、不执行登记备案登记,致使案件未能得到公正处理的,将予以责任倒查,作出有关处理。目前我院未发现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今后,我们在严格执行“两个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的基础上,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指导,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不断促进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始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司法公正树司法权威,切实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者、推动者的特殊责任,促进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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