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2、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上划干警43人,暂未上划6人,暂缓上划人员均为行政人员,由本级财政保障。
二、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本级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712088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712088元,工资福利支出6558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200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及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收入712088元,比上年减少48.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46.09%,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无绩效考核奖金,该笔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比上年减少99.32%,原因是:本年预算中无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及抚恤金。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00%,原因是:本年预算中增加暂未上划人员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0%,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均无项目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商品和服务)安排55200元,其中办公费55200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共0元,其中1、公务接待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保有量为8辆,较上年增加0元。3、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
我单位三公经费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已在省级财政预算公开中作详细说明并于2019年2月14日在我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其中:1、货物类10000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元,专用设备购置0元,复印纸10000元;2、工程类0元;3、服务类0元,其中印刷服务0元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0元,加油服务0元等。
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占用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截止2018年,我院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
2、房屋情况;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位于芮城县学府西街60号,技侦大楼建筑面积共4400㎡。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九、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本单位项目支出专业性名词解释:
(1)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