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司法人员涉嫌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和立案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和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支持起诉。
9、对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家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情况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保障部、政治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2、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有编制36个,司法体制改革上划省级管理43人,暂未上划6人(由县本级财政保障)。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926.0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778.24万元、县级财政政资金147.81万元。比2017年增加105.1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工资发放形式由统发改为代发后保险和公积金的财政部分计入本年收入。
2018年支出1065.74万元,比2017年增加261.4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和检察业务开支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8.24万元,占比84.04%;其他收入147.81万元(暂未上划人员县级保障经费),占比15.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6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46万元,占比71.07%;项目支出308.28万元,占比28.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778.2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2.65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暂缓上划人员6名,工资福利由县级财政保障。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853.9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61万元,增加6.17%。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等检察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3.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0.12%。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65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6名干警工资福利由县级财政保障。其中,人员经费560.94万元,占比65.69%,日常公用经费292.97万元,占比34.3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85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69.28%,原因是年中有追加的人员经费和抚恤金,同时也使用上结转经费。人员经费支出 560.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54.34万,增长10.7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各项保险费用也同时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92.9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9.15万元,资本性支出43.8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4.74万元,下降1.59%,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完成预算的84.17%,比上年减少1.38万元,下降8.35%,原因是我院规范公务接待及公车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降低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0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83万元,占比97.88%,比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比2.11%,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执法执勤用车;国内公务接待8批75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5万元,比2017年减少178.02万元,降低70%。主要原因是该数据的统计口径不一致,2017年将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支出计算在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 我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我单位指县级财政保障收入。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