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3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4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4
一、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4
二、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4
三、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4
四、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4
五、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5
六、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5
七、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5
八、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 算表……………………………………………………………5
九、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5
十、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5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5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5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6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6
四、政府采购情况………………………………………6
五、绩效管理情况………………………………………6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七、其他说明……………………………………………7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7
(二) 其他………………………………………………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7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司法人员涉嫌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和立案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和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支持起诉。
9、对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家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2、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上划省级财政经费管理干警41人,暂未上划6人(由本级财政保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预算在职人员41人。本年收入963.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及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1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6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259.8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及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比去年增加49.44万元,增长8.69%,增加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基数增加、奖金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增加0.54万元,增长0.64%,增加原因是人员晋升车补增加;项目经费增加161.07万元,增加163%,增加原因是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委托业务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比2019年增加0.1万元,原因是去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原因是年度内开展专项检察工作,上级来院调研检查,公务接待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所属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47万元,增加6.5%,增加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增加,保障检察业务办案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8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20年,我院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
2、房屋情况;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位于芮城县学府西街60号,技侦大楼建筑面积共4400㎡。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以山西省财政厅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准。
(二) 其他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