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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筑牢监管安全防线
时间:2022-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2022年5月18日起,我院联合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

我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先后深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全县10个司法所,通过点验身份、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资料、座谈交流以及随机抽取社区矫正对象谈话等方式,详细掌握了各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检察人员在听取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时,就监督管理与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在点验身份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法治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服刑在刑意识,主动学习,自觉遵守规定、服从监管、按时报到,有问题及时主动汇报;在查阅社区矫正执行档案时,发现部分司法所在确定矫正小组、组织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确定管理级别、定期考核中存在问题,检察人员当场提出纠正意见。


在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中,我院检察人员注重核查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通过到我院刑事犯罪检察部门调取今年以来判处非监禁刑的刑事判决书,与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报到登记表核对,核查出漏管1人;通过查验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记录以及活动轨迹,核查出脱管4人。对此,我院有针对性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予以纠正。同时,在检察工作中发现,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社区矫正期间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我院依法开展了收监执行案件审查,确保了收监执行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共向有关单位发出社区矫正类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相关单位已就我院提出的纠正意见进行了积极整改。此后,我院强化跟踪监督,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已于6月底前将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察活动,强化了我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法、检、公、司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配合,有力促进了“平安芮城”建设,维护了我县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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