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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2月20日在芮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芮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梦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始终把牢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充分履职,不断深化改革,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检

坚决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对标对表,自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把准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破解困难挑战、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采取党组率先学、中层带领学、全院集中学、外出强化学等多种方式,在学习贯彻上抓得更实、悟得更深、用力更大,进一步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政治统领业务,确保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重要工作安排、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我们都及时向县委专题报告。党组年终向县委常委会就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情况做了详细汇报。扎实落实重点工作承诺制,切实践行“研诺有物、承诺有声、践诺有行、兑诺有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和“大讨论大实践大学习”活动,引领干警通过听党课、记笔记、写心得、参加网络党建知识竞答等形式,增强政治自信,筑牢信仰之基,不断增强干警服务县域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不懈提升素质能力。坚持把党建作为全院工作的总抓手,落实党组书记讲党课和“三会一课”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先后开展7次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讲授专题党课6次。开办“检察大讲堂”“检察文化夜校”,学文化,强底蕴;举办“迎新春、诵习语”、红色教育、廉政文化书画摄影展等主题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举办重点案件实战业务研讨、结合芮城县郑氏兄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内外兼修强化素能。

坚守纪律作风底线。制定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落到实处。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抓落实”教育整顿活动、全市政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全省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到看守所蹲监室、守监规、吃监饭、明底线,过“监禁生活体验日”。对市院巡察组为期三个月的政治巡察认真吸纳,严肃整改,进一步提高干警的纪律规矩意识,坚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作风顽强的检察队伍。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坚定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年斗争今年首战,首战首捷,我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建立完善斗争机制,加强内外协作配合。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39人,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38人,不批捕1人,监督引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恶势力案件1件6人,追捕恶势力漏犯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6件32人,追诉恶势力漏犯4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1起,提起公诉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25人,法院已经作出判决2件13人。2018年9月,我院受理了芮城扫黑除恶第一案,即郑氏兄弟等12人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六个罪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为把好案件证据关,做到精准打击恶势力犯罪,我院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干警先后前往北京、河北等多个县市调查取证,引导侦查,补足补强证据。庭审过程中,面对11名辩护人的高压情形,出庭公诉检察官有条不紊,庭审活动铿锵有力,坚决指控了12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7年和5年6个月有期徒刑。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推进“平安芮城” 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28件223人(其中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6件6人),同比增加31%,审查后批准逮捕169人(其中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5人),不批准逮捕50人(其中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1人),批捕案件的准确率达1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6件266人(其中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10件13人),同比增加6%,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139件195人(其中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6件7人),不起诉29件40人(其中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的1件1人),经过法院审理有罪判决率达100%。

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等金融领域多发高发涉众型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犯罪7人,提起公诉10人。在精准脱贫方面,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对口帮扶永乐镇新村,党组成员任工作队长,22名干警结对帮扶,坚持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开展扶贫“再走访再提升”活动,入村进户进行消费扶贫、赠送农资、专项捐款和设备捐赠,建档立卡贫困户34户,今年实现脱贫14户。在污染防治方面,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件3人,依法提起公诉。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68%,全力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主动担当作为,依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业创新。认真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服务企业发展的要求,将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工商联、企业家协会、企业界人士到检察院参加“检察开放日”主题活动,深入宣传检察职能。组织干警跑市场,深入企业大调研,开展检企分片对接,走进芮城光伏基地,拓宽检察送法到企业渠道。将打击犯罪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对阻碍亚宝药业企业发展、运宝高速公路黄河大桥施工和光伏基地项目正常进行的犯罪案件3件10人依法快捕快诉。和企业“亲”、“清”,为企业发展担当,运用作出刑事不起诉决定和启动刑事立案监督程序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企业创新创优发展

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建立12309检察为民服务平台,以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融合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功能,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方便人民群众。畅通接访渠道,实行院领导全时接访制度。全院共接待群众来访124次166人次,受理民事申请检察监督案件2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办理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充分发挥“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作用,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帮教效果明显,1名涉罪未成年学生在年度考试中成绩名列前茅。

(三)树立检察监督新理念,谋求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审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案件528件,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尚未立案案件6件11人,监督撤案9件。审查起诉环节追捕漏犯2件2人,追诉漏犯4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9起,监督规范侦查活动不适当情形67件。审查审判机关判决裁定112件134人,监督规范审判活动不适当情形6件,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10人,得到审判机关的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共同赢得了更加规范司法行为、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效果。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开展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判决执行审查、财产刑执行审查系列专项检察活动,不断加大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共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78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情形30件,办理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形10 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审查案件2件,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提出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检察建议8件,得到刑事执行办案机关全部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依法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2件,提出民事审判活动检察建议16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9件。办理民事生效判决检察监督案件6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8件,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1件,抗诉意见得到市检察院支持。对生效的民事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得到了审判机关的积极配合,检察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共同赢得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的社会效果。  

着力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紧紧围绕公益诉讼保护重点,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聚焦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深化食药领域专项打击,针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疫苗问题,我院迅速介入,监督疾控中心对所有疫苗进行认真筛查;针对桶装饮用水市场不规范乱象,依法对桶装饮用水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保障桶装饮用水安全;针对医药零售行业存在的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情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用法律手段为公众生命健康权提供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正在为人民赢得更多福祉。

(四)发挥检察改革新动能,着力深化综合配套改革

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运行专业办案机构。检察官直接办案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点,我院全面落实员额检察官制度,10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回归业务本位,实行轮案制办案。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大案、办难案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中检察长办理案件7件,副检察长办理案件123件,院领导直接办案数量占全院案件总数的38%。改革原来的批捕、起诉案件由两个内设部门分别办理的办案模式,实行捕诉一体,一个刑事案件批捕、起诉两个环节由一个办案单元完成,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办案时间平均用时减少11%;成功运行了黑恶势力案件、未成年人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和人命案件四个专业办案机构,发挥了专业打击、精准打击的力度。  

建立职务犯罪办案衔接机制,依法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着力加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加强检察、监察办案衔接,形成反腐合力,做到惩防职务犯罪不懈怠、不脱节、不断线。受理并向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举报线索9件,办理县监察委移交我院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已全部审查完毕,依法提起公诉。其中,对村主任张某等2人侵占集体项目款10万元案、村主任高某贪污财政奖补资金5.5万元案,依法适用检察院决定逮捕措施,在检察环节做到快快诉,实现了与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无缝衔接。

(五)聚焦依法公正司法自觉主动接受内外监督

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控告申诉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真心实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全年接受市、县人大监督检查5次。2018年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安雅文主任带队到我院调研视察指导,对我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实行检务公开,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9件,重大案件信息60条,有效法律文书152份,以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

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对全院所办理的批捕、公诉案件实行流程监控全覆盖,及时纠正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错误12件,进一步确保办案流程规范。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做实案件评查方案,分三批共办理案件自我评查35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检察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各项工作成绩斐然,批捕起诉业务成功完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战首捷艰巨任务;成功完成了两起异地公诉的全市范围最难缠非法上访犯罪案件;被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集体“五一劳动奖”。这些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县的坚强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心在此,我代表芮城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政治建检还需进一步加强,要紧密结合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制定更多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使政治建检更有成效。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使“责任”的意义更加凸显。三是检察干警的人员结构还不够合理,还不能充分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

二、今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化之年。全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推出新举措。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懈奋斗,全面贯彻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全力服务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主动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带来的新变化,着力打造更优良的法治环境。

二是以严厉打击各种犯罪为抓手,全力推动平安芮城建设。围绕建设“平安芮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围绕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发展,依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业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感受司法成效。

三是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业,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上展现新作为。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办案机制,发挥“捕诉一体”在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加大惩治虚假诉讼力度,着力提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质量和水平。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力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四是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持续释放促进公平正义的改革红利。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和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完善和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推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支持监督监察委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贡献出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五是以推进作风建设为重点,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推行“检察大讲堂”“检察文化夜校”、岗位练兵学习模式,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立足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全院将以绝对的忠诚、饱满的激情、务实的作风、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芮城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芮城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实现“1285”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检察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本院概况
领导简介 法律法规
机构职能 芮检风采
工作报告 办案数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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