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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彻查,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时间:2023-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诈骗不成变敲诈

检察机关高效履职

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日,我院追加罪名,对芮城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基本案情】

2020年初,刘某与马某通过微信结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自2020年4月起,刘某多次虚构开办养猪场、给猪打疫苗等事情骗取马某钱款,在马某不愿出借之时,刘某利用之前保存的马某的多个私密视频威胁马某出借钱款,涉案资金达22万元。

【检察履职】

2023年7月31日,芮城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行为后果、犯意变化认真分析,该案可能还涉嫌其他罪,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刚开始以开办养猪场的名义骗取马某钱款,后在被害人不愿意给付的情况下,多次以暴露和传播隐私视频威胁被害人马某,迫使马某给其转账,但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以发送视频系二人维系关系所用予以辩解,承办检察官提讯犯罪嫌疑人,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最终得以突破,犯罪嫌疑人刘某供述其给马某发送私密视频是因为马某不愿再给其转账,其用视频威胁马某以继续从马某处获得钱款。2023年8月7日,我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同时向芮城县公安局提出了详细继续侦查意见。

 本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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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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