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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检察院开展检察监督 保障桶装饮用水安全
时间:2018-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芮城县检察院积极配合运城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室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对风陵渡经济开发区某桶装饮用水企业进行全面检察监督。

        

        

        

经调查,该企业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桶装水水质受到严重影响,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水质检测显微镜尘封已久,长时间不正常使用,不能保证水质符合饮用桶装水所需的质量标准;桶装水上无标识或者标识不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等,因风陵渡经济开发区经济运行监管部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能,我院遂依法向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对开发区内桶装饮用水质量的监督,责令相关企业严加整改,并对本区域内其他企业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目前,我院正在对该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针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在我市尚属首例。通过发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生产桶装饮用水企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风陵渡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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